我们拆遷律師从受理案件时发现,很多拆迁户一直不明白,为什么自己没有同意补偿的情况下,房子就被强拆掉了,通过层层咨询才了解,这种强拆是合法的司法强拆,这让人瞬间失去了方向,是什么原因导致让有理有据的拆迁户遭遇合法的司法强拆呢?
我們時常會問起拆遷戶這樣一個問題,“收到補償決定後,你做了什麽?”,幾乎所有的拆遷戶都會說什麽也沒做,個別的拆遷戶說不同意一直拒絕接受補償,這裏就凸顯出民衆法律意識的淡薄,對法律規定毫無概念,一些拆遷戶通過網絡學習了解了,在規定時間內應當作出決定,要麽提出異議,要麽同意補償決定准備搬遷,但是實際中還是無動于衷,這也是對法律認識的不自信,不認可。
拆遷戶收到補償決定後,在規定時間內不訴訟、不搬遷的,房子能不能被強拆?答案是可以的,前提是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程序進行的才可以,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被拆除,很多拆遷戶不解,拆遷方有沒有權利拆除我的房屋?什麽情況下才有可能會被強拆?
根據法律的規定,拆遷戶在規定時間內不訴訟不複議,在期限內又不搬遷的,那麽將由作出房屋征收的市縣政府根據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,申請人應當根據法院要求提供相關材料。
看到這裏你是否明白,我們居住的合法房屋,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政府也沒有權利實施強制執行,只有按照法律規定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後才可以實施,像我們平時經常遇到的拆遷辦、街道辦、村委會私自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爲都是不合法的。
什麽情況下才會遇到司法強拆?
拆遷戶在收到補償決定後規定期限內沒有提起訴訟或者複議的(代表對補償沒有任何異議)。
拆遷戶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搬遷的。
這也是老生常談的話題,拆遷戶一直認爲自己對補償不滿意,拒絕搬遷就是最好的抗議,然而這都是徒勞,法律賦予我們基本的救濟權利,前提是我們要學會自救,然後通過合理的途徑讓法律知道才可以,也就是法律規定了如果補償不合理的,你需要提出複議或者訴訟來解決補償問題,法律給出了合理解決途徑你不用,硬生生的等來司法強拆。
如何避免司法強制執行,應該注意對方有沒有這些行爲
司法強拆的前提剛才我們已經說過,首先拆遷戶應當知道補償決定,也就是作出補償決定後我們應當關注是否在拆遷範圍內公告,要知道並不是所有的拆遷方都會按照規定實施,很多地方並沒有作出補償決定,或者作出補償決定後沒有告知,在拆遷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進行了拆除,我們要確定作出的補償決定是否公告。
公告是最基本的程序,公告之後不代表就可以進行強制拆除程序,根據法律的規定,法院執行前,必須催告拆遷戶履行義務,催告書下達後十日內拆遷戶仍然不履行義務的,法院才可以實施強制執行。
雖然是合法的強制執行但是也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,法律規定了不能通過暴力、威脅、斷水斷電等非法方式逼迫拆遷戶搬遷,如果上述所說的公告和催告程序都欠缺的,那麽就涉嫌程序違法,拆遷戶還需要及時的收集證據,當對方的拆除程序出現違法時,我們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,同樣有獲得合理補償的機會。